別把兒童當成流量變現“工具”
□新派融媒體評論員 孫瑞榮
據《法治日報》報道,一段時間以來,短視頻平臺涌現出大量以“記錄萌娃日常”為名的賬號。記者調查發現,這些看似天真爛漫的內容,有不少是家長與MCN機構(網紅孵化機構)精心策劃的“劇本演繹”——從人設打造、腳本設計到流量變現,形成了一條完整的商業流水線,實現“兒童網紅”批量生產。
從親子生活到才藝展示,從充滿哲理的“小大人”到無所不能的“小廚師”……一段時間以來,短視頻平臺涌現出大量以“記錄萌娃日常”為名的賬號,這些年紀、風格各異的“萌娃”“小可愛”受到廣泛喜愛并積累了大量粉絲,成為“兒童網紅”。
流量意味著“富貴”,在利益的誘惑下,不少看似反映兒童生活日常的視頻其實大多有劇本。孩子成了掙錢“工具”,一些父母堂而皇之地把孩子作為“演員”甚至“道具”,讓兒童以另一種形式變相參與其中,甚至有許多商業機構在推波助瀾,借助名氣換取利益。在公司運作下,不少“兒童網紅”的短視頻動輒收獲數十萬次點贊,粉絲量多達百萬、千萬。
“兒童網紅”在一路走紅的過程中收獲了流量和利潤,也必然承受著巨大的壓力和付出。兒童心智尚不健全,就被早早推入了成人的“名利場”。當最需要探索天性、培養好奇心時,“小網紅”的人生第一課卻是化妝、演戲、帶貨、打賞。久而久之,有些孩子神情不復純真,談起識別“海王”、挑選名包如數家珍,背臺詞、表演也成了家常便飯。按照腳本“賣萌”,過度透支他們的體力精力,極易造成心理焦慮。孩子過早借直播短視頻等參與商業活動也易造成價值觀扭曲,形成功利思維和浮躁心態。
“兒童網紅”產業鏈的野蠻生長,暴露出監管執法與平臺治理的雙重缺位。當前針對未成年人參與商業活動的規范尚不完善,應盡快明確“兒童網紅”商業活動的邊界,限制“兒童網紅”的過度商業化行為。有關部門應當嚴厲打擊“兒童網紅”孵化機構,并督促短視頻平臺對涉兒童視頻加強審核,及時關停違規賬號。“兒童網紅”的亂象也折射出家庭價值觀的錯位,身為父母應當保持清醒,尊重孩子作為獨立個體的人格尊嚴,而不是將自己的期待和利益強加在孩子身上。
編輯:陳曉芳 孫錦
一審:姜健 李敬友
二審:孫瑞永
三審:王桂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