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愿服務時長豈能成為買賣
□新派融媒體評論員 薛靜
據中國之聲報道,近年來,多地教育部門將志愿服務時長納入綜合評價體系,一些地方還專門搭建了志愿服務平臺。然而,記者調查發現,一些志愿服務項目質量參差不齊,有機構從中嗅到“商機”,宣稱只需要支付費用就能輕松獲取志愿服務時長。
志愿服務是公民參與社會活動的重要形式,是提高青少年社會責任感的重要途徑,也是現代文明社會的基本特征。鼓勵中小學生參加志愿服務,初衷在于進一步提高他們的社會實踐能力,增強其社會責任感。
然而現實中,有些志愿服務卻變了味。志愿服務時長被當成了升學評獎的“敲門磚”,這給了不法機構趁虛而入的機會。于是,一邊是不法機構將志愿服務時長當賣點,賺得盆滿缽滿,一邊是家長投機取巧給孩子輕松購買志愿服務時長。看似雙贏的局面,其實是雙輸,不僅讓志愿服務變成了一場金錢游戲,還嚴重傷害了志愿精神。
奉獻精神是志愿服務的靈魂,在不計回報的情況下,甘愿貢獻自己的時間和精力,幫助他人、服務社會。如果志愿服務時長花錢就能購買,這不就是把公益兩字“明碼標價”了嗎?試想,若孩子從小習慣了“花錢買證明”,還會尊重志愿精神嗎?碰到需要幫助的人,會懂得如何幫助嗎?長此以往,一些孩子恐怕會習慣走捷徑,覺得“金錢可以兌換一切”。
志愿服務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,關乎社會道德體系建設,豈能做成一門生意!對于平臺上出現的違規交易,有關部門與平臺方應承擔起監管責任,通過技術手段加強審核,聯合執法部門重拳出擊,發現一起查處一起,不讓公益變成賺錢的歪門邪道。當然,問題的出現也是對志愿服務評價體系設計是否科學合理的一次拷問。不妨廣泛聽取家長和師生的意見,進一步優化志愿服務評價的標準。比如增加“過程評價”“結果評價”,引導學生從“干了多長”到“如何干的”“收獲了什么”轉變,讓學生們真正感受到做公益的價值所在。
志愿服務的本質,從來不在于那張能換分數、換獎狀的紙,而在于人與人之間實實在在的溫暖傳遞。唯有切實剎住“花錢假裝做好事”的歪風,讓評價回歸育人的初衷,才能讓志愿活動擺脫功利枷鎖,真正回歸其涵養學生品格、培育社會情懷的初心。
編輯:平小娜 王潔鈺
一審:姜健 李敬友
二審:孫瑞永
三審:管延會